《新增字處理流程》
 
*註 1:新增字申登流程說明
處 理 項 目 說                                              明
1. 提供相關屬性資料 主管機關補足相關屬性資料,必須附上相關字形造字檔及屬性檔。(以宋體字形檔為原則)
文字屬性包括字形、注音、倉頡、部首、筆劃、筆順、來源出處、字義、部件等。提供時請儘量完整,至少需有字形、注音、來源出處等三項
2. 召開中文小組會議 討論是否增刪用字項目、屬性及主管機關。在尚未決議前之新增字仍依原有方式處理。
3. 處理字形及屬性資料 製作不足的相關字型及屬性資料(包括4種字型:楷、宋、明體點矩陣24*24及40*40)。
4. 更新全字庫   將新增字之字型、屬性及暫編碼加入全字庫中。
5. 公告該字訊息於全字庫,送標檢局申請納入CNS 新字加入全字庫後,公告於網站上。因新字為暫編碼並非標準,所以將新字相關資訊送標準檢驗局申請納入標準中。
6. 公告訊息於全字庫並函覆主管機關 全字庫暫編碼改為國家標準交換碼,建立其對照表及轉換機制,公告結果於網站上。
若遇暫編碼與標準碼不同時,函覆原申請之主管機關。
7. 移除暫編碼處理,公告訊息於全字庫 標準檢驗局不同意納入的新字有可能是在全字庫中已存在或是被認為與其他字相同,所以此時將暫編碼自全字庫移除,並將此字指向正確的碼位。 公告結果於網站上,並函覆原主管機關
 
*註 2:新增字申辦窗口

新字屬性

業務主管機關

申辦窗口

需提供資料

姓名用字

內政部戶政司

各戶籍所在地的戶政機關

身份證字號

地段名用字

內政部地政司

黎秀麗(04-22544496#209)

地段名代碼

工商登記用字

經濟部商業司

每個縣市政府的工商登記櫃台

統一編號

藥名、化學名詞及符號

行政院衛生署

王亮欣(02-23210151#703、#704)

原文名稱

元素名稱用字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陳正煌(02-22322092)

原文名稱

特有生物名稱用字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諸小蓉(02-23126979)

原文名稱

文書及其他用字

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

楊尤雯(02-77367878)

字典、文獻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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